山西農業產業發展基金
--首支省級專業農業產業基金
一、設立背景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山西省政府第89次常務會議決定,為促進我省現代特色農業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多元投資、促進發展”的原則,省財政廳牽頭省農業廳、省扶貧辦、省金融辦并委托山西國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出資人代表,指定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主要發起人設立山西省農業產業發基金。
二、基金理事會成員單位
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農業廳、山西省扶貧辦、山西省金融辦、山西國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的宗旨
充分發揮基金引導作用,引導產業資金和其他社會資本全部投資于我省以“名、特、優”為代表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以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精深加工為主的特色農業和特色農產品加工企業。強農、惠農、推動我省農業產業的轉型升級和戰略重組,支持我省農業產業的健康發展。
四、基金設立原則
山西信托作為省內唯一一家金融信托機構,充分發揮獨特的信托投融資功能,按照四項原則,以“有限合伙”模式,發起設立首期山西省農業產業發展基金。
五、基金概要
基 金 名 稱:山西省農業產業發展基金
基 金 類 型:有限合伙
基金發起人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信托)
基金管理人 :山西卓融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融公司)
基 金 規 模:3億元人民幣(首期)
基金存續期 :10年(自基金設立登記完成之日起計算)
募 集 期:2015年10月-2015年12月(完成首期募集)
基金的認購 :機構投資人起點為1000萬元,個人投資人起點為500萬元
基金利益分配:按出資比例分享收益(年劃6%—8%),財政資金適當讓利
六、基金募集
1、財政引導資金: 1億元,已到位
2、山西信托自有資金:5000萬,已到位
3、卓融公司自有資金:1%-2%,已到位
4、社會資金:正在募集
機構投資者優先認購,預期年化收益率將達到6%—8%。
不僅優先享有獲得基金投資及財政貼息的支持,還可優先獲得山西信托的資金支持,更能得到山西國信投資集團旗下證券、擔保、銀行等機構提供的股權優化、戰略重組、推進上市等全方位金融服務。
七、基金投向
“名、特、優”,即省內現代農業中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業; 擁有特色技術、創新專利,獲得過省級以上優秀評級的企業;處于國有大型企業產業鏈條上的優質企業。
所有資金全部投資于我省以“名、特、優”為代表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高科技農業、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精深加工為主的特色農業和特色農產品加工企業,食品飲料以及新商業模式在農業領域的應用等。
八、基金的運作
1、股權投資
少數股權投資人:不控股,不參與日常經營管理
董事會席位:公司治理與信息對稱
少數股權人合理的權利:普通接受的條款
2、債權投資
直接委托貸款
與信托計劃相結合,通過平層、結構化設計再次放大投資規模
3、股、債相結合
4、全方位增值服務
優化股權結構與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推動企業重組改制并上市
提升企業資本運作能力
協助企業實現行業內上下游的并購與整合
完善企業戰略規劃
九、基金特點
1、期限長、成長好
2、基金參與和應用方式靈活
3、政策扶持,收益穩定
4、風險控制手段多樣化
5、集團內部協同優勢明顯
6、農業企業合作共贏
十、基金優勢
1、作為基金的實際操盤人,山西信托擁有省內一流的投資團隊。儲備了一批具有高成長性和行業優勢的目標投資企業。確保基金成立時即可開展投資。
2、股權、債權相結合,輔以信托計劃、融資租賃、農業擔保等多種金融工具,推動產業升級,拓寬農業產業融資渠道
3、政府引導、適度讓利、財政貼息